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引导、评价和考核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9]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理解和把握。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组织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政府在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化解争议、行政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在指标要求上进行细化,强化操作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有目的、有标准、可操作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