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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市、县(市、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多渠道、多领域安置改革涉及人员,确保做到“转岗不下岗”和“待安置期间,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的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把每一个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到位。

  2.部门联动、协同运作。市、县(市、区)交通、人事编制、财政、税务、劳动保障部门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交通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力,把改革涉及人员逐步有序地安置到需要加强、充实力量的交通管理、交通执法、农村公路养护等岗位。人事编制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的审核、调整、考试录用等环节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保证改革涉及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改革涉及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从改革涉及人员考录部分人员到税务部门安置的工作。

  3.依法办事、有序安置。要按照《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安置改革涉及人员,既要积极拓宽人员安置渠道,又要确保安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要求,对改革涉及人员进行有序安置。按照改革涉及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由交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置工作,做到转岗不下岗,待遇有保证,然后逐步有序分流安置。

  4.周密部署、确保稳定。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关注度高,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把确保稳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研究、分析安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定团结的大局,确保不出现不和谐因素。

  三、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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