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顿。突出对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及学校周边、旅游景点、车站周边食品摊点,农村自办酒席等重点区域和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原料质量。加强卫生许可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管公示制度,强化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把好餐饮许可入口关。建立完善餐饮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通过整顿,进一步提高餐饮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控制餐饮业、集体食堂、农村自办酒席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整顿。严格落实“三证两章”制度,加大对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示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检查验收制度,尤其要监督以代宰为主的定点屠宰场执行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情况。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通过整顿,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九)进出口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顿。严把进口食品的准入、检验、后续监管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模式,落实控制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八项措施,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积极开展以查企业、查产品、查区域、查自身为内容的四查活动,严格落实出口食品的企业主体责任、质量安全标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责任、检验检疫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风险分析机制、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确保我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全面清查保健食品品种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控,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疗效和功能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加大对减肥、降糖和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的抽验检查力度,检测保健食品添加药物及非食用物质情况,查处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整顿,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杜绝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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