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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全运济青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2)虞河大量建筑(生活)垃圾、残墙断壁,围墙及建筑陈旧破损;

  (33)195公里,死苗,大量建筑(生活)垃圾、残墙断壁,围墙及建筑陈旧破损;

  (34)北海路高架桥西侧残墙断壁、废弃房屋,围墙及建筑陈旧破损;

  (35)潍坊14号口至潍县中路以东,大量建筑(生活)垃圾成堆连片,残墙断壁;

  (36)潍县中路西侧,废品收购站;

  (37)清池高架桥以西,大量建筑(生活)垃圾;

  (38)210公里以东500米,大量建筑(生活)垃圾;

  (39)涌泉立交桥,死苗、桥下垃圾、大型立柱广告破损陈旧;

  (40)218公里,村庄,“三大堆”;

  (41)221公里以西100米,大量建筑垃圾;

  (42)259公里,河道垃圾;

  (43)269公里以西,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和残墙断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整治方案(2009年7月10日-7月15日)。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运作体系。

  (二)进行集中整治(2009年7月16日-9月5日)。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动员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配合各新闻媒体对影响济青高速沿线的各种“脏、乱、差、丑”等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和跟踪报道,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环境综合整治,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总结考核(2009年9月6日-9月20日)。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济青高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根据沿线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自查情况,市济青高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市政府副市长刘伟同志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和济青高速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济青高速潍坊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济青高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调度督查和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济青高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进度,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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