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六月十四日
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局、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保密局、潍坊军分区)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5号),以及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以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为重点,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核心,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健全完善测绘法制,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解决地理信息市场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统一监管,努力促进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一年多时间,使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基本杜绝,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