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0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社区商业发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消费需求,制定本意见。
一、社区商业发展目标
社区商业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为载体,抓住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契机,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循序渐进,逐步健全基础设施,优化结构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网点布局合理、业态结构多样、服务功能完备、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网络,实现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步行5分钟就可到达便利店,步行10分钟可到达生鲜超市和餐饮店,打造社区居民10分钟生活消费服务圈 。
二、社区商业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便民、利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求为标准,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社区商业服务。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商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三)坚持示范引导。开展创建示范商业社区活动,培植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的示范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搞好社区商业发展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协调衔接,根据社区商业发展的实际,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社区商业建设要求
(一)区域要求。老城区以健全完善商业网点基础设施为主;新建社区以优化网点功能布局和提升服务水平为主,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变化,合理配置网点,扩大服务范围;在建或计划开发的社区要因地制宜,加强规划,建设组团式社区商业中心,合理配置多点式便利型商业网点;实施城中村改造的社区,要通过整体改造,建设新的服务网点,提升商业网点的档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