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推行网上审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平台搭建阶段。2009年底前,完成网上审批系统研发,实现市、县、乡三级审批服务中心联网以及与部门办公平台互联互通,初步搭建起全市网上审批网络。
1.系统研发。按照网上审批建设方案,由市审批中心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和各审批窗口意见,对系统研发提出具体需求,在此基础上由信息产业局组织软件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研发。
2.市县乡三级联网。2009年底前各县市区审批中心统一安装使用市级网上审批系统,并完成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
3.各部门互联互通。凡是使用独立办公系统的部门单位,要根据网上审批的要求,年底前实现本部门办公系统与市级网上审批系统联网,以便实时采集、交换相关数据,实现审批信息资源共享。
(二)试运行阶段。
1.运行准备工作。系统平台基本搭建完成后,进入网上审批试运行阶段。由市审批中心对各单位纳入网上审批的事项进行梳理,形成符合网上审批技术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并及时录入基础资料,确保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针对网上审批工作的需要和系统平台的使用,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企业用户进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和企业用户熟练掌握网上申报、受理、审批的操作流程,并接受、使用网上审批平台办理审批业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网上审批的便捷性,并学习网上审批的操作流程,推动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3.系统修改完善。在试运行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获取窗口工作人员和系统用户的使用意见,及时对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使系统平台在使用中不断完善。
(三)检查验收阶段。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市信息产业局、市监察局共同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市网上审批办公系统安装使用、市县乡三级联网、各部门办公系统互联互通及网上审批办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调度,并在年底组织全面验收。
(四)推广应用阶段。自2010年开始,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对各类审批报件,凡是能够网上申报、受理的,一律实行远程申报、网上运行,不再实行窗口受理。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在2010年实现网上审批办件50%的任务目标。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