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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七项硬性指标贯彻落实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三、整改要求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要把“七项硬性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通报、调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工资保障机制,确保消防正常业务经费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5%。

  要按照“不欠新帐、快补旧账”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中心镇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尚未完成今年消防站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尽快行动起来,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自来水公司作为消火栓的安装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消火栓建设维修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按工程规范要求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意见,对公共消火栓建设给予财政支持保障。

  公安、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人防、房管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检查发现火灾隐患,但未能如期整改到位的建筑或生产、经营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其许可手续。

  附件:各县市区七项硬性指标督查情况表

二ΟΟ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各县市区七项硬性指标督查情况表

七项硬性指标

县市区政府完成情况

县市区政府未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和时限

全国重点镇、全省中心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诸城市枳构镇、昌城镇、皇华镇,安丘市景芝镇、凌河镇,高密市柴沟镇、阚家镇、姜庄镇,寿光市羊口镇、候镇、稻田镇,青州市谭坊镇、庙子镇,昌邑市饮马镇、柳疃镇,昌乐县朱刘镇、鄌郚镇,临朐县冶源镇、辛寨镇完成消防规划。

高密夏庄镇、诸城市辛兴镇消防规划编制还未落实。

2009年年底完成。

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①   高新消防站投入执勤,青州第二消防站已竣工,坊子区消防站、市滨海开发区第二消防站、寿光市第二消防站已建设过半;

②   昌乐县、昌邑市市政消火栓补建力度较大,消火栓完好率较高。

诸城市第二消防站、安丘市第二消防站开工前准备工作进展缓慢;

昌乐第二消防站还未破土动工。

①   诸城市第二消防站、安丘市第二消防站年底前开工,其余消防站年底投入执勤;

②   加快市政消火栓补建力度,2009年底前实有数达到应建数的95%,完好率达100%。

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昌乐县、诸城市、高密市分别购买一台高喷车。

临朐、昌邑购买消防救援车辆任务未完成,诸城、寿光、青州、高密、昌邑购买消防宣传车任务未完成。

未完成购车任务的县市区政府2009年底前购置车辆投入执勤。

人口超过5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及全国重点镇、全省中心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①   坊子区、寿光市、诸城市分别在九龙街道、羊口镇、候镇、昌城镇、辛兴镇建立了专职消防队;

②   寿光市共有专职消防队7支,在全市专职消防队建设中走在前列;

③   坊子区依托派出所成立的专职消防队,适应城镇消防建设需要,在全市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诸城市枳构镇、皇华镇,安丘市景芝镇、凌河镇,高密市柴沟镇、阚家镇、姜庄镇,寿光市稻田镇,青州市谭坊镇、庙子镇,昌邑市饮马镇、柳疃镇,昌乐县朱刘镇、鄌郚镇,临朐县冶源镇、辛寨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

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全国重点镇、全省中心镇在2009年底前建立专职消防队。

90%以上的村庄、社区达到消防平安创建标准

诸城市、高密市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开展较好。

 

全市8个试点县、4个试点示范镇、12个试点示范村在2009年底达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试点示范标准》要求。

对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诸城市政府分三批对27个单位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安丘市对2个单位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现正在整改之中;高密政府对1个单位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现正在整改之中;高新区对1个单位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现隐患单位已被拆除。

  

火灾死亡人数不高于上年,杜绝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上半年各县市区均未发生死亡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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