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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七项硬性指标贯彻落实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七项硬性指标贯彻落实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市政府派出4个督查组,对15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七项硬性指标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消防职责,不断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和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

  一是消防站建设进展顺利。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消防站建设。截至目前,市高新开发区消防站已投入执勤,青州市第二消防站进入装修阶段,坊子区消防站,寿光市、滨海开发区第二消防站建设进程过半,昌乐县第二消防站已进入筹建阶段。

  二是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潍城区成功打造了“村居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坊子区在九龙街道和王家庄子社区进行试点,建设了三支社区消防队,这种模式的消防队初期投资少、维护费用低、出警速度快、灭火机动灵活,发挥作用大,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实用性。寿光市依托企业共建立了七支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合寿光市消防大队,在寿光市的灭火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积极开展“两整治一行动”,通过政府挂牌督办和部门联合行动,有效防范和消除了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无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大部分县市公共消火栓补建欠帐问题严重,市政消火栓实有数量达不到应建数量的60%,且损坏率在50%以上。消防大队业务经费上涨幅度缓慢,普遍不能按照15%的速度增长,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经费未达到规定的人均2.7万元的年费标准。特种灭火和抢险救援车辆配备不足。今年,15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均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但救援装备缺乏,亟待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划拨专项资金。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农村消防建设普遍达不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试点示范标准,设立隔离墩、柴草堆垛乱堆乱放、电气线路老化等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农村消防抵御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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