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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潍河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潍河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昌邑、寒亭、坊子市区人民政府,峡山生态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潍河采砂管理,依法规范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加大力度

  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多次对加强潍河采砂管理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采砂现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范采砂管理问题。6月份以来,市政府组织沿河相关市区、市属开发区水利、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潍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采取水陆并进、拉网式综合整治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清理,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震慑了违法分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治理非法采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抓抓停停,更不能畏难发愁,无所作为。潍河沿河有关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执法,长期巡查

  (一)巡查方式。由市水利局、公安局牵头,组织沿河市区水利、公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对潍河峡山坝后至金口闸河段非法采砂现象进行长期巡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具体巡查时间由市水利局确定。巡查时,沿河市区市属开发区、水利局分管局长或河道管理局局长要亲自带队,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并周密做好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可出动执法船只进行巡查。

  (二)巡查人员、车辆配备。昌邑市:8人(水利、公安部门各4人),车辆2部;寒亭区:4人(水利、公安部门各2人),车辆1部;坊子区:8人(水利、公安部门各4人),车辆2部;峡山发展区:6人(水利部门2人,公安部门4人),车辆2部。巡查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巡查纪律。

  三、定期通报,严格问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潍河河道采砂管理动态,及时通报潍河各河段各砂场采砂秩序、非法采砂、地方乱收取相关费用、违规发包砂场、破坏公共设施安全以及巡查、检查执法等情况。市政府将定期通报各河段采砂管理情况,市水利局将适时通报。各河段要于每周五下午5:00前将相关情况报市潍河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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