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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度考核兑现奖励的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度考核兑现奖励的通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08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解放思想,在国际金融危机、国家货币政策大幅调整的形势下,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取得了突出成绩。我市各银行主要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贷款增量列全省第三位,增幅列全省第一位,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实现了经济金融共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做强做大的意见》(潍发〔2005〕20号)规定,结合2008年实际,现将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兑现考核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贷款增量、增幅均列全省同行业第二名,考核利润增幅列第二名,不良贷款下降额列第二名的农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45万元。

  二、对贷款增量列第一名,贷款增幅列第三名,考核利润增幅列第三名,不良贷款下降额列第一名的潍坊市农村信用联社奖励人民币45万元。

  三、对贷款增量列第一名,贷款增幅列第二名,考核利润增幅列第一名的中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38.5万元。

  四、对贷款增量列第二名,贷款增幅列第三名,考核利润增幅列第六名的潍坊市商业银行奖励人民币30.5万元。

  五、对贷款增量、增幅均列第一名的建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六、对贷款增量列第二名,贷款增幅列第五名,不良贷款下降额列第四位名的工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29.5万元。

  七、对2005年争取到农业龙头企业授信贷款100亿元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26万元。

  八、对考核利润增幅列第一名,不良贷款下降额列第一名的交行潍坊分行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九、对2008年刚开业,2008年分别贷款投放19.6亿元、17.5亿元的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2008年新开业,贷款投放2.1亿元的邮政储蓄银行奖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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