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现就做好我市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海陆统筹、区域统筹、产业统筹,高标准定位,高基点起步,以北部沿海为前沿,以全市资源要素为依托,以海带陆、以陆促海、内外联动,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快提升蓝色经济规模和水平,把潍坊打造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重要发展区域。规划以2008年统计数字为基础数据,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到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进行展望。规划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规划到2015年,第二阶段到2020年。目标包括总量、结构、效益、生态等。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蓝色经济特色。准确界定蓝色经济内涵,全面把握区位优势、自然禀赋和产业特点,科学规划蓝色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生产、开发与保护相协调。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坚持生产、开发与保护并重,实施集中集约生产开发,科学规划蓝色经济发展。

  (三)突出海陆统筹、协调推进。统筹规划海陆产业、统筹配置海陆资源要素、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治生态环境,形成以海带陆、以陆促海、海陆协调、整体推进的新格局。

  三、规划体系和责任分工

  (一)规划体系。我市蓝色经济区规划由全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及市属各开发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

  (二)责任分工。总体规划由市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以下简称“两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要在深入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任务目标、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及支撑体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规划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制定,要从全局出发,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发展战略和目标。各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责任分工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