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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被收购线路的驾驶员和售票员,如本人愿意并符合国有公交企业用工条件的,由国有公交企业按现有用工制度录用。
  (五)保障措施
  1.收购涉及费用由市政府筹措安排。
  2.经营期满和新增的市区城乡公交线路,由国有公交企业经营。
  3.对在收购日期截止前未签订收购协议、未按时办理交车手续的车辆,逾期不再办理,视为选择到期自然终止经营方式。
  4.免除城乡公交车辆的过户费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9年 10月8日前)
  开展调查排摸工作,全面掌握企业、车辆预期收益及相关利益人员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工作目的及政策依据。确定国有公交企业。拟定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城乡公交经营权到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步骤及流程,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处置工作专项资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
  向社会公告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同时公布南湖旅行社和长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城乡公交线路和车辆的经营年限到期时间。与原有城乡公交企业签订《嘉兴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意向协议》。核定原有城乡公交企业的预期收益,对涉及的原有城乡公交企业的公交站场设施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完成原有城乡公交企业的处置、管理人员的安置。召开各车队车队长会议,公布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车辆收购方案,印发《致城乡公交线路经营者的公开信》。与业主代表见面,签订收购协议,完成提前收购。指定国有公交企业运营市区公交线路,确保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期间和完成后城乡居民出行方便。大力宣传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尤其是业主和车主识大体,顾大局,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等方面先进典型、先进事迹。
  (三)市场规范阶段(2009年12月1日以后)。
  对选择到期自然终止经营的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对安置后的司乘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工作证件。调整优化整合后的线路,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继续推进对承包、挂靠经营车辆的收购工作,争取早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公交“公车公营”。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完善体制,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推进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合理安排任务,加强资金运作,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改革进程的矛盾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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