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关于《嘉兴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嘉兴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二○○九年十月)
今年7~10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共破获涉及传销的刑事案件3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71名,解救被迫参与传销人员286人;捣毁传销窝点302个,教育规劝传销参与者2592人。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面临严峻形势。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基础上,自今年10月20至2010年1月31日,继续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借鉴外地有效做法,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为彻底摧毁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根基,有效遏制其蔓延趋势,确定市区、各县(市)的城关镇及上述区域的城郊结合部作为此次行动的重点区域,重点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查处一批明知承租房屋用于传销活动依然出租的房屋中介、房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在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