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对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创新措施,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2009年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专项行动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庆60周年庆典和十一届全运会顺利举办,促进我市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对推动全市实现建设“和谐潍坊”、“平安潍坊”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法、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齐管共管,形成合力,既要维护好社会稳定,又要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以实际行动确保社会稳定。
(二)健全机制,综合整治。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理清工作思路,从信访渠道、执法监察、审批监管、政策决策等多方面、多层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在预防上下功夫,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从源头上遏制信访问题发生。要努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能尽快解决的决不推拖,能一次性解决的,坚决处理到位,能在基层解决的,不推给上级。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部分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直接督办,对专项行动中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多次越级、重访的,将实行约谈、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等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潍坊市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 伟 (副市长)
副组长:
于为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树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