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九年九月十七日
加强秋季秸秆禁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工作方案
焚烧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生产事故,秸秆禁烧工作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资源科学、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资源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禁烧秸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三秋”期间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农村生产生活安全。
二、禁烧区域
秸秆禁烧工作要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结合,在认真做好野外秸秆禁烧的同时,突出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今年秋季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为: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城市周边地带,济青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沿线和潍坊机场周边区域。
三、监督管理
(一)成立巡查小组。市环保局成立三个巡查小组,并明确各小组所负责的辖区。各巡查小组从9月20日开始至今年秋季结束,要在各自负责的辖区内不间断地巡回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巡查组:
组 长:马玉明
成 员:游其江、武振权、汤善欣
巡查范围:青州市、寿光市、临朐县、昌乐县和滨海经济开发区
第二巡查组:
组 长:高景华
成 员:徐卫兵、孙勇、王淑金
巡查范围:诸城市、安丘市、昌邑市、高密市、坊子区和峡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