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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东政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义
  目前,全球正在酝酿一场新能源革命,必将对世界经济格局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正在制定《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给予高度重视。我市具有丰富的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自然资源,并已在东营经济开发区等形成了相关产业聚集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对于培育战略性高端产业,提升产业层级,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新能源国际(东营)示范城市,集中力量加快发展以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产品及装备制造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全面提高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市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元,利税超过25亿元,培育出3家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骨干企业。新能源产品及装备制造业产值在全市经济中所占比重显著提高,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技术的新能源产业企业。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得到广泛应用,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
  三、建设新能源产品与装备制造基地,促进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
  (一)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规划建设新能源产品与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培育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相关的新能源产品与装备制造产业。凡在基地落户的新能源产业项目,优先保证其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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