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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若干意见
(嘉政发〔2009〕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推进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培育市场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现就加快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把扶大扶强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基本手段,把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作为根本落脚点,把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作为基本要求,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作为根本任务,重点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努力提高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以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总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力争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总数达到2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6家,省级骨干龙头企业达到40家,年销售额超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通过体制创新,在龙头企业经营产品中培育一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著名品牌;通过机制创新,力争全市有三分之一的农户紧密联接龙头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培养一批有知识、善经营、懂管理的企业家队伍,使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当代青年创业的重要平台。
  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多种形式创办农业龙头企业。要按照“大中小型并举,高中低档并重”和“谁有能力谁发展,谁有本事谁牵头,谁当龙头扶持谁”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兴办各类农业龙头企业。重点要通过“三个一批”的方式,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即扶持一批经营者素质好,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使之联接基地与农户,改造成为龙头企业;对有一定基础的企业,通过技改、转产、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途径,转化成为一批农字号龙头企业;通过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农业等途径,发展一批新的龙头企业。
  二是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农业龙头企业要加快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改进加工工艺,促进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加强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和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鼓励兴办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鼓励兴办休闲观光农业园区,鼓励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使农业龙头企业成为科技入户和引导、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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