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努力做好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三、创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
(一)强化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要创新授信评级,严格授信额度管理,以短期贷款为主。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与资产评估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合作,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创新担保抵押方式。要树立风险意识,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贷后监管。
(二)积极引入保险机制。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研究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产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银保合作,提高保险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保障作用。资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业务,规范执业行为,有效防控风险。
四、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一)培育知识产权质押流转市场。充分发挥国家专利技术(济南)展示交易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资源,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措施,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完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物顺利流转。要制定推进专利权评估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现有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业务,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准则体系。
(二)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市金融办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推进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加强合作。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为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定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做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查询等工作。
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动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确保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外部环境,制定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向金融机构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各级政府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为银企合作牵线搭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持和服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企业和银行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联合办理或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咨询、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