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09〕1319号)


各市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的精神,围绕构建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我省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区域性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我委制定了《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聚集全省科技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型陕西,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构建创新型陕西的战略选择
  (一)强化自主创新基础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撑体系。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重大科技设施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强度,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高公共科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的成功率,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加速转型。面对世界各国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挑战,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国际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的历史机遇,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对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区域自主创新基础能力是建设创新型陕西的战略选择。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建设创新型陕西,“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区域创新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有效整合了全省科技创新资源,激发了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园区的活力,创新了产学研结合模式,建立和完善了科技基础平台,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了高技术产业发展。我省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快区域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