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乐府办发〔2009〕7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乐山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提出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总结2008年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举一反三,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饮食小摊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二)加强食品安全的监测和预警。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验力度,特别是对各类添加剂进行严格的检测与抽查。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的监控网络,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预警。
二、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工作,力争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10 万亩,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新增无公害水产品基地 2 个。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产品例行检测力度,增加农产品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完成省级交叉检查四次,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对全市各县(市、区)抽检2次和每月一次的例行监测。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紧紧围绕“质量安全年”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证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力度,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机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开展百日安全执法行动,切实解决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化建设,实现所有食品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全覆盖目标。加强对农村食杂店和集贸市场的监管,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覆盖面。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打击逃漏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