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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的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的通告
(嘉政发〔2009〕86号)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嘉兴市区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意见》(嘉政发〔2005〕88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优先发展市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07〕7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实施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革范围。此次改革以市区承包、挂靠经营的城乡公交为主要对象。对起讫点均在市区内的城乡公交线路以及嘉兴-桐乡(直达、K191)、嘉兴-天凝(K155)线路经营权到期的自然终止经营。同时鼓励上述线路中其他经营权未到期的车辆提前终止经营,退出城乡公交市场,接受整车收购。
  二、改革政策。对改革涉及的公交线路经营权到期自然终止和未到期提前终止的有关政策,按《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区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
  三、本轮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到期后,市政府将重新确定经营主体,由符合“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公益性服务”要求的国有企业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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