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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


  (十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绵阳军分区《关于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绵委发[2009]5 号),加快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公安消防、巡特警以及武警、解放军、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和突击力量,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互为补充、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素质优良的应急救援体系。在2009 年底前,市级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综合性救援应急、人员搜救应急、医疗救护防疫(包括动物防疫)、路桥抢修保通、通讯保障及设施抢修、生活设施抢修、交通运输、防汛抗旱、森林灭火、核应急救援、维稳及反恐、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志愿服务、民兵应急等15 支应急队伍的组建任务,力争使市级专业救援力量达到3000人。各县市区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形势需要,在2009 年底前完成应急队伍建设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要依托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类群众团体和广大群众,统筹规划和建设形式多样的应急队伍,力争达到每万人中有100 名应急救援志愿者,做到平时加强防范,险时开展先期处置,切实提高基层综合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增加必要的专业和综合性装备,提高应急队伍的装备和技术水平。

  (十六)加快推进应急综合基地建设。积极整合应急指挥、救援、救助、通讯、培训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建设综合性应急基地,使之在公安、武警、消防、民兵应急专业训练、行业综合演练、防灾知识教育、应急培训、国防教育、紧急避险、防空疏散、应急指挥等方面发挥效用,实现综合利用,资源共享。有关部门要抓紧推进基地建设的筹备工作,力争2010 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师资力量、研究成果和教学设备等资源优势,抓紧建设绵阳市应急管理研究培训基地。

  (十七)强化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并建立高效调运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民政、商务、粮食、供销、经委、教育、卫生、交通、建设、体育、文化、人防、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依托商贸、粮食、能源等企业建设一批应急物资保障基地,依托民政、教育、卫生、体育等设施建设一批紧急避难场所,依托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依托各通信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通信网络。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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