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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

  (三)工作原则。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一领导,靠前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及时报告,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整体联动;依法处置,科学应对;信息公开,正确引导;着眼全局,统筹善后。

  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四)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及所有单位要以《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抓紧编制、修订和完善本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市级专项预案由承担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和各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各自负责制定下发,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各县市区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高危企业应急预案等由本级政府应急办负责审查和备案。上述所有预案要在2009 年7 月底前完成编制和修订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在2009 年8 月底前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筹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承办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临时专项应急预案。到2009 年底,在全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同时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狠抓预案落实,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各地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五)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建设、水务、防震减灾、国土资源、环保、卫生、安监、药监、农业、林业、畜牧、气象、消防、武警、防汛、水文等监测体系的作用,进一步配强装备,完善功能,提高监测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会商研判制度,认真分析各类信息,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化管理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作出预测预警。逐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并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努力构建覆盖全面的监测预警网络。

  (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规律性认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和配套文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抓紧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的财政扶持,应急资源征收征用补偿,保险、抚恤,鼓励企业研发应急产品促进应急产业发展,以及推进志愿者参与等方面的办法、规定和指导意见,以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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