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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6.加强志愿者培训,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

  (二)部门。

  各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做好本部门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宣传管理部门。

  (1)要求各单位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主动与卫生部门协调沟通,免费制作专栏、专题节目等。

  (2)规范媒体宣传,禁止舆论炒作,避免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3)积极配台卫生部门的疫情通告、密切接触者追踪信息等播报等工作。

  2.卫生行政部门。

  (1)制定防控工作技术方案,提供防控工作建议,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挂工作。

  (2)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发生甲型H1N1流感社区暴发或流行后,对病人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重症病人由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较重病人由综合医院的感染科负责收治,轻症病人鼓励居家或社区医疗机构收治,指定专人或医疗机构负责居家治疗的轻症病人的治疗工作。启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4)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分析和评估社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必要时向上级提出需求支持。

  3.教育行政部门。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甲型H1Nl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2)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理工作。

  (3)组织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校医(症情报告人)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

  4.交通、民航和铁路管理部门。

  (1)加大对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

  (2)组织本系统人员的培训,要求车站、码头、客机、列车等储备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控用品。

  (3)在交通工具上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发现病人后,协助卫生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密切接触者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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