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川甲流防办电[2009]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
为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应对二代病例和社区暴发流行,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等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
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症情的扩散和蔓延,科学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以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廷、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和社会影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等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城乡社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
(二)社区暴发:指在社区范围内,机关、学校、工地、灾区集中安置点、居民小区、村社、宾馆饭店14天内3个以上单位分别出现3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社区流行: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5个以上疫点,疫点之间无流行病学关联,病例之间传播链不清楚而且散发病例不断增多,并有持续传播蔓延的趋势,病例总数超过10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