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239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问题。自2001年以来,相继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C级和D级危房仍然存在。为从根本上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作出决定,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的工作机制。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我市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绵府办函[2009]2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主体,要迅速成立本地校台安全工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保证工作经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这项历史任务。
三、抓住重点,迅速启动
(一)组织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校遂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2008年5月以后按新标准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各地排查鉴定工作务必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