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市财政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以及财政决算报表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变动统计,向统计部门抄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变动统计资料。
市房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统计制度,做好房地产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交通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市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业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做好相关业务指导、检查,会同统计部门做好全行业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限额以上单位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市文化艺术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限额以上单位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卫生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卫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市卫生行业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市卫生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限额以上单位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体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体育服务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市体育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旅游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市旅游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向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市工商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工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市工商统计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做好企业、个体经营户注册登记库建设,向同级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以及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基本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资料。
市人事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人事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机关和事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向同级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以及机关和事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登记、变更和撤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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