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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9〕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温州市“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龙湾“7·19”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国庆消防安保工作,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本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理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及其周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排查整治,全市现有“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其周边单位等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五类主要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3人以上(含)的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国庆长假期间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确保政府挂牌整治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 “三合一”场所(包括家庭作坊、通天房内的“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重点是“套房式”居住出租房、群租房、简易棚出租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其周边单位。
  四、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7月下旬起至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各地要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确定行动工作联系人,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群众参与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促百日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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