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温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温政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地落实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进行考核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9〕10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逐项进行了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情况,经市政府研究,评定泰顺县、永嘉县、龙湾区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文成县、瑞安市、平阳县、洞头县、苍南县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