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
(温政办〔2009〕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
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
为规范温州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方案制订和审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改制工作公开透明、依法运作,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及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批工作程序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改制方案的内容
企业改制方案包括改制总体方案和改制实施方案。
(一)改制总体方案内容。
1.企业现状:改制企业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情况、近3年财务状况及改制前或上年末资产、负债及资产抵押、涉讼等情况;
2.改制思路及改制形式(包括重组、联合、兼并、解散等);
3.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4.改制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方案;
5.职工安置方案;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改制实施方案的内容。
1.企业概况;
2.改制形式;
3.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情况;
4.经评估确认的资产情况;
5.资产处置情况(包括经审核后需进行资产剥离、提留、核销等情况);
6.改制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情况;
7.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安置方案;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改制方案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