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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灭火救援力量含接警出动、行车到场和战斗展开的时间、装备配备及可出动人员数量。
  (4)统计资料含辖区火灾统计和灭火救援出动数据。
  (5)地理气象含地形地势、航道或水路,常年主导风向、温度、湿度等。
  (6)社会资源含交通管理、治安、电力、通信、医疗、环保等相关行业救援力量情况。
  3、调查方法。
  (1)各镇区按照分类对本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统计,将单位数量和名称核准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实际情况。
  (3)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调查场所设施以及消防力量和相关资源等基本情况调查表。
  (4)对调查情况进行核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实地复核。
  (5)将相关统计表格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1、评估原则。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火灾的确定性和随机性特点,运用评估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全面、客观地做出评价,得出科学结论。
  2、评估内容。调查范围是否合理,调查内容是否全面,调查方法是否科学;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危害性与辨识能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状况和灾害事故的控制能力;公共消防设施状况;区域火灾风险;灭火救援力量与保障能力。
  3、评估步骤。专家定性讨论,确定准重大危险源→对准重大危险源(单体)进行定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以科学确定重大危险源→对所有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评估城市消防通信、消防站布局、消防供水、消防灭火救援力量。
  4、评估方法。
  (1)由公安、消防、安监、建设、规划、环保、供电、供水以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具体开展评估工作。
  (2)评估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
  (3)评估要围绕区域火灾风险、消防通信、消防站布局、消防水源、灭火救援力量5个方面进行,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和国内有关行业做法,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4)通过评估确定“单体”每个要素对危害度、危险度和安全影响的比重,划分重大危险源“单体”的危险等级和危险程度。在此基础上评估区域火灾风险,并对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参考利用《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评估软件》评估公共消防设施现状以及单个消防站和整个城市所需灭火救援力量。
  (5)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危险源专业评估机构方面的工作,明确责任,不断完善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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