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实施“百企创新”工程,坚持走以应用开发为特点的自主创新道路,确保每年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50个以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县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使民营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加强企业孵化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建设,确保每年新增省级以上技术中心5家以上,省、市技术中心研发经费投入分别达到销售收入的5%和3%以上。
1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确保每年新引进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名以上,引进领军人才(团队)20个以上。到2012年,引进培育创业创新领军人才150名以上。重视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实用技能人才和农村乡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激励,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改革创新,构建更加灵活的体制机制
15.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吸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落户宿迁。加快各级各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发展再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金融租赁等新兴融资业务。推广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信用联盟信贷等创新做法,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难题。下更大力气推动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直接上市融资。采取多种办法,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融资成本。建立企业信贷资质评估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完善企业信用风险披露机制。积极争取扩大授信规模和省行直接贷款,力争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扩大到县级行。
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银行加大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国有资产公司,增加现金流量,增强融资能力,偿还和消化高息借款,争取更多政府性长期低息贷款。
16.创新行政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动行政审批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市权范围内的审核审批事项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当日办结率达7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100%。严格执行会办点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缺席默认、超时默认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按照区事区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进行充分授权,享受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并严格加以监督,做到精简、高效、统一。
加快行政“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强化专项效能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客商投诉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重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