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
(肇府办〔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值班室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为我市科学预防、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值班工作还不够重视,制度未完善、机构未健全、人员未落实、网络未畅通和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好值班部门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机构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市直有条件的单位也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
(二)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
(一)坚持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1)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带班领导值班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2)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各有关单位值班室要在放假前7天,填写《各地、各有关单位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表》(见附件),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