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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09〕14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防工作会议和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暨全国消防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积极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方针,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观念,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探索创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温州”、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推动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水平,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到新层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1.各级政府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纳入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工作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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