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09年3月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动员大会,层级签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责任书。宣传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意义、政策、措施和经验,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普及高中教育。
(二)组织实施,完成任务。2009年3月前,完成中职(中技)学校春季招(送)生任务;2009年8月前,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设备设施配备、引进教师任务;2009年10月前,完成秋季招(送)生任务。
(三)整理资料,申请验收。2009年11月前,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市对各县(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验收;2009年12月,申请并迎接省对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任务。
(二)健全机制,确保投入。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以县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设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落实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预算,按时拨付,保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建立健全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体系,全面落实高中阶段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助学配套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引导更多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
(三)齐抓共管,营造氛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社会参与,实行齐抓共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推动技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督导中技学校完成招生任务。财政部门要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宏观政策、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增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规划管理部门要把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对包括民办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用地,原则上要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人事、编办、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和指导学校人事、分配、职称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新闻媒体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为我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