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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粤发〔2007〕19号)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完成我市2009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扩大办学规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肇庆创建教育强市,加快融入珠三角,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贡献。 

  二、目标任务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其他县(市)达到97%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同时,其他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验收指标体系》的要求。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的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改(扩)建为主,适度新建的原则,按照达标、安全、实用、节约的要求,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完成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等配置,使生均校园面积、建筑面积、教学设施设备等达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满足今年扩招需要。

  (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加大教师引进力度,按编制标准配足配强教师;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达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师资的要求。

  (三)招(送)生工作。及时分解下达招(送)生任务,落实招(送)生任务包干制、升学台帐制、工作督查制和奖惩制,确保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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