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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给予贷款贴息的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给予贷款贴息的意见
(苏人社(L)[2009]71号、苏财社[2009]197号)


各省辖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和利用好技能人才资源,培养一大批适应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省市共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及主要依托技工院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增强了培养技能人才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培养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决定进一步支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重点技工院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技术工人的技能、提高我省产业工人的整体素质为宗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通过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运用银行贷款进行自身基础能力建设,使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成为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解决我省经济发展中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这一社会发展瓶颈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一)力争在全省形成公共实训服务网络,不断增强公共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服务能力,使其在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示范作用。按照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省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发生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二)从我省现有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以上院校中,优选基础好、后劲足、社会认可度高的技工院校,由省给予贷款贴息,重点扶持技工院校通过对校区、校舍、实训场所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扩建、新建以及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添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公共实训基地

  1.面向社会开放,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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