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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报送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领资格申请材料的通知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报送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领资格申请材料的通知
(粤外经贸管函〔2009〕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深圳不发)、各有关企业:

  商务部于11月6日颁发了2009年第93号公告,公布了《2010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和《2010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铁合金、柠檬酸的出口许可资格是一年一申报。按照2010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的条件,申报A类企业2008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出口数量(或国内销售数量)达到3000吨。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93号公告及相关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将出口许可申领资格的申请材料(一式3份),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确认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报我厅(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912室),以便汇总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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