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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积极做好第一批带动性产业项目落户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将其优先纳入本市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对于基地内的重点项目,市、区两级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三)妥善解决土地供给问题。
  统筹规划,在市、区县、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中做好衔接。石化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列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优先保证。
  研究建立市、区联动的产业发展土地储备制度。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开发、分步实施、分类供地的方式,全面开展石化基地的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同时创新开发模式,在土地前期开发的实施环节,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合作。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石化基地的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多渠道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石化基地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统一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系,由投资管理部门专项用于该区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实施城关再生水厂、丁家洼水厂等工程,改善石化基地生产、生活和环境用水条件。
  加快推进京石二高速、京良路及其西延线建设,抓紧研究轨道交通房山线延长至燕房组团的规划与建设等相关工作,着力解决石化基地外围交通瓶颈问题,构建多通道对外交通联络体系。
  抓紧研究制定石化基地配套的教育、医疗、商业、餐饮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优化提升整体发展环境。加快北京石油化工交易所建设,为石化基地的发展提供流通基础平台。
  (五)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机制。
  组建一支高水平、国际化的专家顾问团队,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地内企业引进和使用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制定详细周密的推介与招商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博览会、推介会等扩大石化基地的影响力,加速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石化基地。加强交流合作,与国内外知名科技园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五、组织领导
  市推进燕房合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石化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房山区政府和燕山石化公司,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房山区政府作为石化基地建设实施主体,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积极做好开发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深入研究、密切配合,在编制和调整规划、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共同推进石化基地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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