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京政发〔2009〕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9项)和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4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与文化空间,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文北京”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6〕1号)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做好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59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5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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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JⅠ-1
| 磨石口传说
| 石景山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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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JⅠ-2
| 曹雪芹(西山)传说
| 曹雪芹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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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JⅠ-3
| 凤凰岭传说
| 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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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JⅠ-4
| 天坛的传说
| 崇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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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JⅠ-5
| 前门的传说
| 崇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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