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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武隆县等39个区县水系森林工程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武隆县等39个区县水系森林工程规划的批复
(渝水保〔2009〕53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保总站:

  武隆县水务局《关于报送重庆市武隆县水系森林工程规划报告的请示》(武隆水务文〔2009〕322号)等39个区县的文件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区县水系森林工程规划的审查意见》(渝水水保〔2008〕4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武隆县等39个区县的《规划》,基本符合水系森林工程大纲编制要求,原则同意你们编报的《水系森林工程规划》。

  二、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年度计划、地点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年度建设任务。对你们编报、市水利局批准的建设规模、年度计划、地点和建设内容,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要专题呈报市水利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各区县(自治县)组织实施水系森林工程规划时,要严格按照《重庆森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市水利局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尤其是资金筹措工作,确保严格按照批准的水系森林工程进度、质量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四、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重庆市水系森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水系森林工程建设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当年建设任务自查验收工作。

  五、各区县(自治县)组织完成水系森林工程规划建设任务时,必须坚持在每年4月20日前呈报次年实施计划,在6月20日、11月10日呈报自查验收及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重庆市水土保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有关半月报和月报的要求,按时呈报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重庆市水系森林工程规划批复表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水系森林工程规划批复表

序号

区县名

建设地点

计划

造林

面积

(万亩)

投资

(万元)

计划完成

时间(年)

文号

水库

山坪塘数量(座)

河流

名称

数量(座)

名称

数量(条)

合计

 

2753

57258

 

554

70.00

160639

 

 

1

万州区

甘宁、新田、登丰等水库

184

100

罗田河、磨刀溪河、苎溪河、石桥河、新田河

7

3.33

10924

2008-2017

万州水利文〔2009〕280号

2

黔江区

小南海、丛山、王家洞、高等16座水库,山坪塘1038座

16

1038

阿篷江、段溪河、黔江河、老窖溪、金溪河、新华河等37条河流

37

1.34

4402

2008-2017

黔江水务文〔2008〕50号

3

涪陵区

桃子沟、八一桥、新桥等142座中小型水库

142

 

斜阳溪、沙溪沟、麻溪河等13条河流

13

2.92

3461

2008-2017

涪水电发〔2009〕317号

4

大渡口区

陈家沟水库、郭家沟、口袋沟等5座水库,200座山坪塘

5

200

桃花溪、伏牛溪、跳磴河等4条河流

4

0.40

1048

2008-2017

渡农林水〔2009〕183

5

江北区

三块碑、五一、大堰、团结等8座水库

8

 

盘溪河、溉澜溪、栋梁河等7条河流

7

0.57

1650

2008-2017

江北农文〔2008〕168号

6

沙坪坝区

桂花、幸福、大桥、工农等25座水库

25

 

梁滩河、南溪口溪、清水溪、龙凤支流等5条河流

5

0.46

1413

2008-2017

沙农水文〔2009〕240号

7

九龙坡区

龙潭沟、廖家沟、宋家沟、马家沟等水库

34

 

大溪河、桃花溪、梁滩河等

5

0.81

5407

2008-2017

九龙坡农业〔2009〕245号

8

南岸区

迎龙湖、雷家桥、百步梯、团结、锅底凼、涂山湖等水库

17

1

苦溪河、渔溪河等5条河流

5

1.14

2515

2008-2017

南农水〔2009〕92号

9

北碚区

回龙桥、七一、三八、团结、人和、黛湖、柳家沟等水库

35

 

壁北、黑水滩河等

9

1.22

3782

2008-2017

碚水机〔2008〕185号

10

万盛区

汤家沟、吉山湖、松涛湾水库

12

 

刘家河、清溪河、孝子河

5

0.29

1211

2008-2017

万盛水务文〔2009〕113号

11

渝北区

两岔水库、新桥、东方红

47

2989

御临河、后河、东河、温塘河、朝阳河

5

1.65

4735

2008-2017

渝北水农〔2008〕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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