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网、供水等公用设施,建筑安装施工、房屋拆迁的安全由建设部门负责;
--教育体育设施、学校及学生的安全由教育体育部门负责;
--供电、电网及变送电设施(包括农电)安全由电业部门负责;
--江河堤坝、防洪防汛设施、水资源的安全由水务部门负责;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液化气充装、食品质量、计量的安全以及输送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容器安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草牧场安全、农牧渔业安全、种子、农药、渔船、农用机械安全由农牧业部门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林业加工企业安全由林业部门负责;
--非煤矿山安全由安监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分工负责,矿山无证、超层、越界非法开采证照不符、废弃矿井、采场安全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文化娱乐场所及设施、体育馆的安全由文化部门负责;
--旅游设施、旅游机械、景点、旅游公司的安全由旅游部门负责;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
--粮食、成品油、内贸、外贸流通、商场、饭店及集贸市场的安全由商务部门负责;
--职业病的防治、公共卫生安全及放射源的管理,医院、个体诊所的安全、饮食业由卫生部门负责;
--医药、医疗器械、制药及食品卫生安全由药监部门负责;
--人防工程的安全由人防部门负责;
--环境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核安全由环保部门负责;
--防雷、防静电装置、气候预警的安全由气象部门负责;
--市场供应、工业品安全、劳动防护品安全、个体工商户的安全、广告牌匾的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神华乌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系统和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由市发改委、经委分工把关负责,对于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新、改、扩建项目不予立项和审批验收;
--工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外部安全距离由规划部门负责;
--火化厂、陵园、公墓、殡仪馆、福利院、军干所、养老院、孤儿院、收容所的安全由民政部门负责;
--劳教所及劳教人员的安全由司法部门负责;
--安全专项经费的保证由财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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