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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监控结果的通报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监控结果的通报
(乌海政字[2009]29号 2009年3月19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乌海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8〕6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8年度全市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共考核3个区、30个市直部门和6个驻市单位。考核采取自我评价与实地核查、集中汇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我市200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监控结果通报如下:
  一、3个区、30个市直部门和6个驻市单位中,评为优秀的单位24个,占总数的61.5%。分别是(排名不分先后):
  海勃湾区政府、乌达区政府、海南区政府,市教育局、科技局(地震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国税局、气象局。二、30个市直部门和6个驻市单位中,评为良好的单位15个,占总数的38.5%。分别是(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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