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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整理核查结果。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4、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5、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各国土资源分局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后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4月20日-5月5日)。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卫片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低于30%;对内业工作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依法处理阶段(2009年5月5日-6月20日)。
  各区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以上各表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对本级部门难以处理且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务院15号令)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市国土资源局不得受理报批材料。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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