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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乌海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费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费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我市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强化依法治税、综合治税,减少税费流失,保障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加强我市煤炭行业税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的组织协调领导,市政府成立煤炭行业税费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冯玉臻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肆虎 市财政局局长
  孔庆文 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
  韩文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宏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李建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辛建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茂林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韩富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郝建功 乌海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我市煤炭行业税费征管出现的问题,制定适合我市的煤炭行业税费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肆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孔庆文、韩文生、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煤炭行业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相关部门科学准确核定产量,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煤炭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协调税费征收机关落实税费任务,督查完成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税费征收与管理的情况。
  三区政府作为煤炭行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煤炭行业税费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本地区税费征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二、明确职责分工,共享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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