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
(乌海政发〔2009〕46号 2009年9月28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
《禁毒法》)的实施,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禁毒形势的全面好转
全市禁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
《禁毒法》,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健全禁毒工作体制,改进禁毒工作机制,强化禁毒领导责任制,使禁毒工作在思想认识、重点整治、教育挽救、预防宣传、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具体要完成“七项目标”。
(一)大力开展堵源截流工作。严厉打击毒品刑事犯罪活动,严肃惩处毒品犯罪分子,全力控制毒品的来源供应。毒品案件破案绝对数、打击处理人员数同比要有大幅提升,2009年毒品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提高20%以上。
(二)努力控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全市每年新滋生吸毒人员比例控制在5%以下。重点整治的乌达区,新滋生比例三年分别控制在4%、3%、2%以下,不断巩固戒毒成效,促使吸毒人员逐年减少。
(三)扎实开展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各区对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管理,逐人签订戒毒协议,严格管理。对不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一律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全部进行社区康复管理,社区、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对吸毒人员进行接茬管理,无缝对接。
(四)全员收戒吸毒人员。公安机关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收戒所有活动在社会面的吸毒人员,达到应收尽收,基本实现社会面无吸毒现象。
(五)严防毒品原植物种植问题的发生。继续巩固我市连续13年无种植的工作成果。
(六)毒品重点地区的整治成效明显。全市戒毒人员在控率达到80%以上。2009年底戒断一年以上的达到70%,2010年戒断两年以上的达到60%,2011年戒断三年以上的达到50%。乌达区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吸毒人员总数降至500人以下,实现从重点整治地区行列中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