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动目标
加强制度衔接,搭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到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9万人,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
2.行动内容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补助,稳定参合率,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合理设计实施方案,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参合农民跨区县(自治县)结算。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健康重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为“健康重庆”卫生行动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筹资机制,为“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等的财政投入。财政局要保证“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本级专项资金的落实。灵活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重庆”建设。
(三)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建设“健康重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必须充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医药卫生队伍在建设“健康重庆”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健康重庆”卫生行动的宣传,组织发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健康重庆”卫生行动各项活动,让“健康重庆”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管理健康、人人享受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评估工作
建立“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反馈、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将“健康重庆”卫生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