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县爱卫办
协作部门:县市政园林局、县环保局、县农工办、县卫生局
(2)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建立水源性疾病评估预测体系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常规监测体系,使农村饮水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 50%,解决 16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或改建农村卫生厕所6万户,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
牵头部门:县爱卫办
协作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工办、县水务局、县卫生局
(3)深入开展“四害”预防控制工作。广泛开展“四害”统一防灭活动,重点开展农贸市场、“五小店”、食品加工业、居民社区、建筑工地、垃圾处理站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县“四害”密度监测、危害评估网络和直报系统,推进专业化、市场化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加大城乡公共环境“四害”预防与控制力度。
牵头部门:县爱卫办
协作部门:县工商局、县经委、县商贸旅游局、县农工办、县卫生局
(五)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到2012年,生产基地和各类市场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和水产品中的违禁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100%;本县生产领域食品质量总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0%,对食品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实施率在县城达到 100%,农村达到8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本地产品达到100%,外地产品达到 98%;医疗器械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本地产品达到 100%,外地产品达到97%。
2.行动内容
(1)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力度,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品质。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管,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清退和公布制度。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疫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作部门:县农工办、县商贸旅游局、县经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
(六)医疗保障普及行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