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死亡率由2007年的8.9‰下降到7‰。
--孕产妇死亡率由2007年的50.17/10万下降到40/10万。
--出生缺陷率由2007年的13.4‰下降到10‰。
二、主要行动
(一)公共卫生强化行动
1.行动目标
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实施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减少市民健康危害因素。到2012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320/10万,免疫规划“四苗”接种率达到98%,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
2.行动内容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疫情监测网络,落实疫情报告、高危和重点人群干预、病人救治与系统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处置各类疫情,有效控制结核病、乙型肝炎、霍乱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落实以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缩小地氟病病区。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实现全市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加强系统管理和健康促进,有效控制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扶贫办、盐业公司
(2)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建立健全冷链系统,为 6 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内疫苗,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疫接种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落实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推进孕产妇生育保险和新生儿保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的监测与干预,减少出生缺陷。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县财政局
(3)提高学校卫生水平。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等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建立健全校内卫生机构,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健康档案。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
牵头部门: 县卫生局
协作部门: 县卫生监督所、县教委、县安监局
(4)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控。认真贯彻实施《
职业病防治法》,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监督。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控制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